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浙财建〔2022〕17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72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将海盐县2025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补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22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6022322,附件:海盐县202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9月11日附件:海盐县202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补助金额(万元)备注1海盐鸿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