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我县舍饲禁牧工作,县林草局研究制定了《隆化县舍饲禁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隆化县舍饲禁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各乡镇饲养牲畜的牧主认真征求意见,欢迎积极参加讨论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人士可以在2025年10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onghualinyeju@163.com,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隆化县迎宾大道路北楼林业综合办公楼县林长办公室,联系人:高志兴7067563邮政编码:068150隆化县舍饲禁牧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