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及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5〕303号)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对申报单位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申报材料和前三批已命名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复核材料进行了预审,择优产生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拟推荐名单和通过复核预审地区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7日,公示期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接受来信、来电反映上述地区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联系人:王泺鑫电话:0471-4632084(同传真)附件: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拟推荐名单和复核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