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园区产业政策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策精准适配当前经济发展需要,经中关村延庆园管委会研究决定,对部分不符合现行发展导向或已被新政策覆盖的文件予以废止,具体如下:一、废止《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和促进体育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延园委发〔2019〕4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二、废止《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的通知〉》(延园委发〔2019〕5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三、此前已依据上述文件享受政策支持或正在执行的项目,按原政策约定尽快履行,新申请项目均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四、请各相关单位做好政策衔接和解释工作,特此通知,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管理委员会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