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限额推荐,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二、推荐渠道(一)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申报,(二)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各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科技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审核项目,同时将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备案,四、受理时间个人和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9月8日至10月28日18:00,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10月28日18:00,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请各项目申请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