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答复如下: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二、关于“健全体制机制”的建议《铜陵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是2024年列入立法计划中的法规审议项目,持续推进我市非遗文化传承,在市文化馆部门预算中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工作经费14万元,基本每年能实施2个省级非遗保护项目,三、关于“强化队伍建设”的建议2024年对我市4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1-2022年传承活动进行评估,我市新增4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将完善非遗保护部门机构编制、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加强非遗行业动态管理、非遗人才职称评聘支持等列入《铜陵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稿),我市将参考省评估办法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评估,进一步打造融非遗、旅游、教育于一体的铜文化主题游,我市各级非遗保护经费较少,我市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相关人才,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内涵挖掘不够,铜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