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兑现主体(一)合肥高新区合创券服务机构,在为高新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时接受企业持有的合创券(通用券和专用券)作为部分交易款,二、兑现申报材料(一)合创券兑现申请表在系统账户管理模块进行线上编辑,此类材料只需要在合创券系统每笔交易中提交,三、兑现时间合创券兑现申请表、交易证明材料只需在合创券系统提交,合创券系统订单材料修改时间为: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4日,请所有服务机构注意务必在兑现时间段内在系统提交兑现材料,五、兑现注意事项(一)标准化法律服务类型的订单需在服务结果中一并上传营收的证明材料,(二)代理记账服务类型的订单需在服务结果中一并上传增值税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服务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使用合创券及相应金额的,(四)服务协议中应包含合同总金额、合创券支付金额、签约时间、产品和服务内容等,(五)2022年4月12日前完成服务的根据《合肥高新区2020年度创业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合高管办〔2020〕60号)(附件2)中标准化产品的补贴上限进行兑现,之后完成服务的根据《合肥高新区2022年度创业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中标准化产品补贴上限进行兑现,(六)知识产权类用券兑现细则对于2022年4月12日前线上下单的知识产权类用券,qq群:655217842附件1.合肥高新区2022年度创业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pdf附件2.2025年高新区合创券兑现汇总表.xls附件3.合肥高新区2020年度创业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pdf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