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专项资金用途的农业农村重点项目给予支持,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处室明确的任务细化实施要求,要在专项支持政策范围内落实到具体任务、目标,各地在资金下达之日起30日内将资金下达文件、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等相关信息录入省级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三、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各地要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苏农计〔2025〕6号)等要求,要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四、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各地要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要求,及时在省级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中精准规范填报资金执行情况,确保资金执行与项目建设进度高度匹配,项目执行中要严格对照区域绩效指标,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资金使用年度中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专项执行管理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处室(单位)联系,附件:1.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实施意见2.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归口处室(单位)联系方式表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泰州市财政局2025年7月30日泰农计〔2025〕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