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设施农业用地“大棚房”排查整治,持续加强耕地保护,现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一、受理范围“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或从事非农经营”的“大棚房”问题,二、重点受理情形(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业设施,(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业设施,(三)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主要包括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经营性开发的,农业大棚看护房超过两层(含两层)的,农业大棚看护房占地面积超过整改标准的,三、举报方式(一)举报电话:0774-5121810(电话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三)市农业农村局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