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晋中市科技局晋中市财政局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奖补措施(试行)》(市科发〔2023〕3号)(以下简称《奖补措施》)的有关规定,为强化对我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支持,我局拟组织开展对晋中市2022、2023年度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择优奖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及奖补标准参加评审的对象为通过晋中市科技局组织推荐的2022、2023年度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见附件),科技部门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择优奖补3万元”,二、奖补评审程序(一)各县(区、市)科技部门、晋中开发区科技服务中心负责通知辖区内符合参评条件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参加评审并做好相关指导,(二)相关运营单位认真填写《晋中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申报书》(附件1、2)并按要求准备相关附件材料,(三)相关运营单位打印、简装《晋中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于10月10日(周五)前报送至所在县(区、市)科技部门,(四)县(区、市)科技部门于10月15日(周三)前将加盖公章后的《晋中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择优奖补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绩效评价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平台建设和校企合作科,(五)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两个类别进行评审,绩效评价数据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年度分别填写),绩效评价数据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二)各县(区、市)级科技部门要对相关运营单位提交的《晋中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申报书》认真审核,联系人:平台建设和校企合作科赵静、郝优佳联系电话:0354-3260071附件:1.晋中市省级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申报书2.晋中市省级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申报书3.晋中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择优奖补申报汇总表晋中市科技局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