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企业、大中专院校、创业培训机构、创业担保贷款机构、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广大创业人员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业导师征集对象和条件(一)征集对象1.大中专院校、研究机构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创新创业教学、研究的学者或专职从事创业指导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3.具有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企业管理经验,4.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咨询、培训、创业孵化等机构从事创业指导相关服务5年以上的专业人员,5.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市场管理、税务、金融、法律、科技、商务、中小企业管理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创业政策、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的人员,4.在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二、创业导师工作职责(一)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四)积极向各级创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创业导师库实行动态管理,市直有关部门、协会、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及个人按行业(专业)推荐创业导师人选,于8月30日前将《福安市创业导师申请表》(见附件)报送市人社局人才中心,(二)人社局创业导师申报工作联系方式,邮箱:18065102991@163.com电话:8988550邮寄地址: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9楼918室(福安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附件:福安市创业导师申请表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18日附件福安市创业导师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照片(1寸)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电子邮箱手机工作经历及特长(约500~8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