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造升级“老字号”企业的若干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关于老字号企业奖励资金政策兑现有关工作部署,加强老字号企业奖励资金管理,(一)市商务局负责提出奖励资金支持事项,牵头组织奖励资金有关事项的申报、认定、审核等政策兑现工作,会同市商务局组织开展奖励资金绩效管理,新认定为鸡西老字号的企业是由市商务局会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级相关部门”)列入鸡西老字号名录并向社会公布的,第七条兑现周期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原则上每3年组织开展鸡西老字号企业奖励资金兑现,按以下程序进行:市商务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发布鸡西老字号申报和认定工作通知,市商务局根据新认定的鸡西老字号名单,第五章绩效管理第十五条市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市商务局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全过程绩效管理,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部门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监控中发现的政策导向偏离绩效目标及管理漏洞,市商务局负责对照绩效目标做好事后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