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巴政发〔2022〕36号)实施以来,对推动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是自治区“1+7+N”科技政策体系陆续出台,文件中部分条款已与上级政策要求及农高区当前发展需求不能完全衔接和匹配,2025年3月,市科技局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该政策进行部分条款的修订,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修改<关于支持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部分条款的通知》(巴政字〔2025〕10号),现该政策中仍有部分条缺乏政策依据,部分条款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他上级政策,经研究,拟废止《关于支持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巴政发〔2022〕36号)和《关于支持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修改版)》(巴政字〔2025〕10号),现征求社会意见建议,请于9月8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科技局,联系人:李霞李轶电话:0478-865811518947801593,18504887650附件:1.《关于支持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2.《关于支持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修改版)》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