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承接水稻烘干环节服务主体,二、遴选服务组织数量:服务环节遴选服务主体不少于3个,三、承接项目的服务主体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在监管部门登记或备案,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各服务主体结合自己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自主选择服务区域、服务规模,各乡镇收到服务组织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对服务组织进行初审,初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服务组织,对项目区乡镇上报的各服务组织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结合项目各环节服务计划,确定项目服务主体名单、服务区域和服务规模,对服务组织服务能力、硬件设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估评审,5.下达服务计划,明确每个服务组织的服务环节、服务规模、服务价格、服务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