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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四上”企业入库纳统申报指引

龙岗区人民政府 | 2025-09-05
一、申报范围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含个体经营户)、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四上”企业各行业标准分类标准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三、申报材料(一)工业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复印件,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二)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三)服务业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四)建筑业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复印件,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五)房地产开发经营业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四、注意事项1.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报表(一)的报表期需要一致,非建筑业法人单位可按照在地原则向所在地统计机构申报;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向注册地统计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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