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交水运发〔2024〕53号)及《防城港市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按相关规定受理,市发展改革委、防城港海事局、北海船舶检验中心、中国船级社北海办事处等相关单位按职责进行审核,经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核定,我市首批申报的四艘老旧营运船舶列入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现将本批次四艘老旧船舶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即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意见或建议需署名并附相关材料和联系方式,反映至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路运输科(港口区马正开路创业投资大厦11层1112室),联系人:杜浏玥,联系电话:0770-2830786,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2月17日文件下载:附件.防城港市2025年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申报信息.doc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