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3号)文件有关规定,对平乐县丰余食品有限公司吸纳脱贫家庭劳动力就业补贴材料进行审核,拟给予该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共计18000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29日至9月4日,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平乐县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3-7895093邮编:542400地址: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126号附件:平乐县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家庭劳动力就业花名册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