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现阶段高新区商贸流通领域实际情况,进一步推动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高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对《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促进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及细则的通知》(津高新管规〔2025〕1号)进行修订,制定了《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促进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10月3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字)在上述期限内发至电子邮箱gxqswhtzcjj@tj.gov.cn,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标题请注明“高新区促进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办法征求意见”字样,联系人:高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李工咨询电话:022-84806299附件:1.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促进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2.意见反馈表高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