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9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印发《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促进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津高新管规〔2025〕1号),为全面客观地了解办法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高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开展了办法的实施后评估工作,形成《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促进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实施后评估报告(附件),下一步,将针对《办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现阶段高新区商贸流通领域发展情况,提升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修订《办法》相关条款,附件: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促进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实施后评估报告高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