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5]6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16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的通知》(闽财教[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5]22号)及年初预算等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们校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中央资金-44万、省级资金334.58万元、市区级配套资金193.71万元(详见附件1),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省级资金19.58万元、市区级配套资金13.05万元(详见附件2),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补助中央资金73万元、省级资金4万元、市区级配套资金51.33万元(详见附件3),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资金8万元、省级资金13.76万元、市区级配套资金14.51万元(详见附件4),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免费提供作业本资金根据各地核实的2024-2025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中城乡义务教育学生数、小规模学校数、寄宿制学校寄宿生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根据各地报送的上一年度实际受益学生数和省定补助标准进行结算,根据各地报送的上一年度实际受益学生数和相应补助标准等进行结算,对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要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四、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除义务教育免费作业本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公用经费”“免费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综合奖补”等方向,各校应参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附件5),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附件:1.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表2.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资金安排表3.2025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安排表4.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安排表5.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荔城区财政局荔城区教育局2025年8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