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等规定,破解我市科技成果中试验证难题,加快推进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出台《钦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暂行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qzskjjcgk@126.com,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建设路9号钦州市科学技术局3楼成果转化与对外合作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钦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单位反馈意见的,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局,个人反馈意见的,请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附件:1.钦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