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为加快推进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泰安市支持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2025年度泰安市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一)评价对象已备案的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二)评价要求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根据2024年度技术转移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填报“泰安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报告”(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二、市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申报工作(一)申报范围1.技术输出方:在市域内开展技术转移输出活动,上年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累计技术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上年度技术合同累计技术交易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3.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根据2024年度泰安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情况确定优秀、良好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另行申报)(二)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填写“诚信承诺书”,三、有关要求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做好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报告和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申报工作,联系电话:6991144邮箱:kjjcgk@ta.shandong.cn附件:1.附件1:泰安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报告书.docx2.附件2:泰安市支持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申报书(技术转移输出方).docx3.附件3:泰安市支持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申报书(技术转移吸纳方).docx4.诚信承诺书.docx泰安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