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伯利贸易有限公司: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我局需了解你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请收到本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派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携带如下资料(并准备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询问调查:一、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请你单位对接核对该情况,若没有异议的,将核对情况书面确认提交,若存在异议的,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将核对情况书面解释和说明,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现公告你于2025年9月5日17时30分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本次公告后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新圩镇孔中路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