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峰,2025年02月12日07时30分许,王云峰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余慈连接线西侧辅道由北往南行驶至事故路口,因避让逆行的甲方导致摔倒,造成王云峰受伤的交通事故,根据余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书,该交通事故甲方不详,王云峰在本起道路交通事故中不负责任,现本人向本中心申请医疗费的社会保险先行支付,我中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拟决定先行支付并予以公告,公告期七天,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我中心将作出社会保险先行支付决定,监督电话:62703290余姚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