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凤台县2023年中央财政(结余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凤农字〔2025〕107号)精神,现将凤台县2023年中央财政(结余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公布如下,一、服务主体申报条件1.基本条件,符合进入安徽省服务主体名录库的条件,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和设备,申报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需至少拥有4台拖拉机、及配套的旋耕播种施肥机具,申报项目服务主体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申报主体需建立健全内部成员社组织,申报服务主体须需出具承诺书,能够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全面监管,二、项目申报材料填写《凤台县2023年中央财政(结余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见实施方案中附件6),同时服务主体要另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荣誉证书、购机证明、设施证明、带机入社证明、技术团队、财务报表和服务合同等,三、申报时间与地点请于2025年9月15日下午下班前,电话:0554-8681143附件:凤台县2023年中央财政(结余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凤台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9月3日正在更新中...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