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以及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科技、工信主管部门,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动态评估工作,从4个方面开展评估:1.研发活动开展情况:近3年开展的科研活动情况,近3年新建的研发试验场地、科研平台,4.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近3年取得的标志性科技成果情况,请各县(市、区)科技、工信主管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所辖被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工程中心,评估对象填写评估材料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4年度报告数据填报表》(详见附件2)、《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动态评估考核表》、《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动态评估总结》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3),各县(市、区)科技、工信主管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对所辖工程中心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核实把关,并汇总上报未按要求提交评估材料的异常工程中心名单(详见附件4),鼓励各县(市、区)科技、工信主管部门在相关支持政策中给予优先考虑,五、有关要求与说明(一)请各县(市、区)科技、工信主管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工程中心业务管理工作,未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肇庆市工程中心需填报《工程技术中心2024年度报告数据填报表》并提交到各县(市、区)科技、工信主管部门或市直有关单位汇总上报,(四)请各县(市、区)科技、工信主管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于9月25日前将所辖的工程中心评估材料一式五份(需提交整套PDF电子版,详见附件3)、工程技术中心2024年度报告数据填报表及异常工程技术中心名单各一份提交到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电话:2237449附件1:2025年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动态评估名单附件2:工程技术中心2024年度报告数据填报表附件3: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动态评估考核表附件4:异常工程技术中心名单肇庆市科学技术局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9月1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