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以及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科技、工信主管部门,根据《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肇科〔2024〕1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说明(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进行网上申请信息填写及上传附件材料,请各县(市、区)科技、工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申报,每家企业、科研机构和医院等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二)各县(市、区)科技、工信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下午5时(市直申报单位由市科技局产学研科负责审核),(三)所属地科技、工信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把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申报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1)于10月15日前报送市科技局产学研科,三、注意事项(一)请各县(市、区)科技、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到市级工程中心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并在《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现场核查表》(详见附件2)盖章签名,(二)根据《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认定程序的规定,请各县(市、区)科技、工信主管部门按照《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附件5)的认定条件和“2025年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申报指引”(附件3),共建单位在申报领域的研发设备和专职科研人员可纳入《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认定条件中核算,联系电话:2237449附件1:2025年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现场核查表附件3:2025年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申报指引附件4:诚信承诺书附件5:《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肇庆市科学技术局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9月1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