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编制2025年《大鹏新区生态环保领域社会组织与品牌服务项目推荐目录》,有关事项如下:一、征集对象在生态环保领域从事各类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及其品牌服务项目,三、具体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及项目可自愿参与征集:(一)依法登记的在生态环保领域从事各类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三)所报项目应为自主研发的生态环保领域服务项目,四、所需材料(一)《大鹏新区生态环保领域社会组织与品牌服务项目推荐目录申请表》(详见附件),由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对申报的社会组织进行材料审查,由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负责审定各社会组织及其项目,编入《大鹏新区生态环保领域社会组织与品牌服务项目推荐目录》,经过公示的《大鹏新区生态环保领域社会组织与品牌服务项目推荐目录》,由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推荐给新区各级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六、结果运用编入《大鹏新区生态环保领域社会组织与品牌服务项目推荐目录》的社会组织及其品牌服务项目,(二)作为新区各级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或合作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服务的重要参考,可电话咨询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三)各社会组织应秉承诚信原则参与本次征集活动,附件:大鹏新区生态环保领域社会组织与品牌服务项目推荐目录申请表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