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化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要求,按照《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信用评价规则,经知识产权代理管理系统确认,我局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内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价,评价结果详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二路7号,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电话:0750-3168302附件:1.江门市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名单2.江门市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名单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