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5号)的要求,确定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月见电商工作室符合申报创业场地补贴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才就业服务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属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6325925,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