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39号)的相关规定,批准了长春市商贸旅游技术学校第1-2期班、长春市森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第3期班、吉林省星冉职业培训学校第4-6期班的“创业培训班申请”,吉林省仕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第1-3期班、长春市森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第4期班的“网络创业培训班申请”,共10期班,经二道区就业服务局检查验收:1.长春市商贸旅游技术学校创业培训第1-2期班,2.长春市森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创业培训第3期班,3.吉林省星冉职业培训学校创业培训第4-6期班,4.吉林省仕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网络创业培训第1-3期班,5.长春市森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网络创业培训第4期班,以上培训学校的创业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并与每位学员签订了“创业培训补贴代为申请协议”,经审核符合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人数为252名,按每名学员补贴资金1500元计算,共计补贴资金为37.80万元,拟对开展创业培训的培训机构给予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