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藏青工业园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西藏自治区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我厅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自治区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经企业(园区)自主申报、属地经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征求有关厅局意见、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确定了2025年度自治区级绿色制造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确定自治区级绿色工厂11家(详见附件),二、各地(市)经信部门、藏青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指导,督促列入自治区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园区)落实年度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本地(市)、园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报送我厅(高新技术与节能环保处),三、我厅将按要求组织开展年度动态管理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园区)持续保持先进性,在推进工业绿色化转型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此通知,附件:西藏自治区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pdf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