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才工作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协议书》及“湾区项目”补充协议规定,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分别于今年5月和8月在北京和澳门组织专家对2025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请者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澳门青年学者计划”30名获选人员和4名候补人选(名单见附件1)、“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10名获选人员(名单见附件2),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选人员每人36万元人民币,广东资助“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获选人员每人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由内地派出单位按月转拨给获选人员,获选人员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澳门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应由内地派出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选人员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放弃或被取消获选资格,早日赴澳门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获选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及时了解人选在澳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联系人:马静电话:010-62335016附件:1.2025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选人员名单.pdf2.2025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获选人员名单.pdf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