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才工作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香江学者计划”)协议书》及“湾区项目”补充协议规定,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分别于今年5月和7月在北京和香港组织专家对202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和“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请者进行评审,最终确定“香江学者计划”59名获选人员和5名候补人选(名单见附件1)、“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16名获选人员(名单见附件2),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香江学者计划”获选人员每人36万元人民币,广东资助“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获选人员每人36万元人民币,由内地派出单位按月转拨给获选人员,内地派出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获选人员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香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应由内地派出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香江学者计划”获选人员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放弃或被取消获选资格,早日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香江学者计划”和“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获选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及时了解人选在港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联系人:马静电话:010-62335016附件:1.202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获选人员名单.pdf2.202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获选人员名单.pdf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