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宁市支持工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首次获批省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对首次入规纳统且当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的企业,分别给予小进规企业15万元、新进规企业20万元奖励,每年再给予15万元一次性稳规奖励,给予小进规企业20万元、新进规企业30万元奖励,每年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稳规奖励,对实施设备更新改造后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15亿元、10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省级的每项奖励20万元,省级及以上独角兽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奖励以及市级“科技副总”经费补贴适用于全市企业,其他奖补政策仅适用于市直、咸安区、咸宁高新区(含凤凰工业园)企业,市直、咸宁高新区(含凤凰工业园)企业兑现政策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统一拨付,2024年11月14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咸宁市支持工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咸政办发〔2024〕1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