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各市级主管部门:为了帮助各区、各单位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工作,请各区、各部门于5月31日下班前,在“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http://60.30.25.49:81/”中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落实房租减免政策情况表》,其中表1由区财政、主管部门填写,表2由区财政汇总全区情况、主管部门汇总系统情况填写,如本系统无房租减免情况,市级主管部门只填写表1表头及第一部分“政策排查情况”,请随报表将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上传,无房租减免情况的,请将盖章后的“无房租减免情况的说明”(如因疫情影响无法盖章,待条件允许再提供盖章件)上传至系统,请将经双方确认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减免协议上传至系统,切实做好报表填报及资料上传工作,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落实房租减免政策情况表政策咨询联系人:刘子辰,联系电话:18698110543座机:23253891、24307997-8001天津市财政局2022年5月28日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落实房租减免政策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