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经审核,对符合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要求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9月5日17:30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电话:0355—3552820电子邮箱:czjyglfwzx01@163.com通讯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邮编:046011附件: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公示表.xlsx长治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