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技能人才租房补贴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标准目前在区内企业、职业院校工作,由区内企业、职业院校全职新引进的毕业未满两年且在校期间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毕业生和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五年内申领完毕,本次新申报对象须符合自2024年3月28日以来毕业未满两年且全职新引进人员,毕业时间和在镇首次社保缴纳时间均须在2022年3月28日以后,且在申领时限内未申领完毕人员本次可继续申报,补贴享受期以申报时提供的在镇连续缴纳社保证明为准,申请人须在全职新引进五年内完成申领,及已享受技能人才租房补贴原政策的,3、身份证复印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第二次及以上申报人员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5、覆盖补贴申领期的租房合同复印件,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须经申报单位审核其真实性并加盖公章,三、申报要求(一)申报流程技能人才租房补贴由申报对象所在企业负责统一申报,(二)真实申报用人单位对技能人才租房补贴政策申报对象的真实性负责,附件: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docx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海区财政局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