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模式,二、支持方向方向1: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创新平台科技人才创业团队,以自有科技成果设立企业进行成果转化,三、申报条件1.符合支持方向1以自有科技成果设立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符合支持方向2企业自研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进行成果转化,企业申报时净资产不低于200万元(含),2.申报企业创始股东实缴资金不低于申报项目预期总投入的10%,6.项目申报单位或技术核心团队拥有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四、支持标准单个科技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该成果转化项目预期总投入的50%,五、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1.《天津滨海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申报书》(附件1),4.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关键核心技术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新药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制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同时将申报材料盖章版扫描件及项目申报书Word版各1份发送至邮箱:wuyue02@tj.gov.cn(邮件标题请标注“先投后股项目申报—项目名称”),2.项目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022-58785805附件:1.天津滨海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申报书2.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天津滨海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先研后股”“先投后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天津滨海高新区科学技术局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