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4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印发《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鼓励办法》(津高新管发〔2022〕19号)、《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促进细胞和基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鼓励办法》(津高新管发〔2022〕20号),为全面客观地了解办法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高新区生物医药局开展了办法的后评估工作,形成《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鼓励办法》后评估报告(附件1)、《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促进细胞和基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鼓励办法》后评估报告(附件2),下一步,将针对《鼓励办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现阶段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细胞和基因产业发展情况,提升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修订《鼓励办法》相关条款,附件1《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鼓励办法》后评估报告附件2《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促进细胞和基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鼓励办法》后评估报告高新区生物医药局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