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8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玉州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玉区人社发〔2025〕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拟给予玉州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37个集体、王欣新等1461名同志嘉奖奖励,现按照有关规定对嘉奖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8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玉林市人民中路407号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邮寄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775-2823721),过期不予受理,附件:2024年度玉州区事业单位嘉奖奖励名单玉林市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22日文件下载:2024年度玉州区事业单位嘉奖奖励名单.doc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