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4〕219号)要求,经前期申报和评审,现将我市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事项资金分配方案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事项资金分配方案.doc珠海市商务局2025年8月22日(联系人:陈玲玉,联系电话:2133091)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