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工信局、商务部门、市场监管局,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推动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节能降耗,按照市工信局《关于下达2025年节能监察计划的通知》有关安排,决定对全市能耗较大的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开展联合节能监察,一、节能监察范围从全市年用电量排名前100的大型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中抽取5家(具体名单见附件),二、节能监察目标推动全市主要大型商贸企业加强节能管理,落实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相关规定,三、节能监察内容1.能源管理制度和能源统计台账设置情况,3.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不低于26℃的规定情况,4.单位营业面积综合能耗执行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四、其他事项市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将组成联合监察组,于8月对有关企业开展现场监察,对本地商贸企业自行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并于监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监察结果报至市节能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梅鑫剑电话:0514-87867730附件:大型商贸企业节能监察名单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扬州市商务局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14日附件:大型商贸企业节能监察名单序号单位名称监察编号1扬州五彩世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苏(K)-2025-FGQY-0012上海宝龙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苏(K)-2025-FGQY-0023扬州金鹰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K)-2025-FGQY-0034扬州蜀冈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苏(K)-2025-FGQY-0045扬州三盛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苏(K)-2025-FGQY-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