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认定和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标准(一)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二、组织实施(一)各企业于9月18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PDF版(待区审核通过后方可导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前提必须是已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请自行确认是否已入库“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服务云→网上申报→创新中小业务办理),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申请,(二)纸质材料包括:《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两份,(三)电子版材料包括:《2024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来源:上海徐汇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政策服务部:方主任电话-微信:15618903837*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