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1.对纳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投资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经申报评定为浦东新区重点投资项目的,纳入浦东新区重点投资项目给予立项支持,且单个项目市、区两级总支持金额不超过该项目核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支持,(四)配套支持对获得上海市级政策支持的重点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及融资租赁补贴项目等,对获得上海市级工业企业升规提质纳统政策支持的,按立项时明确的区级配套资金足额给予配套支持,根据申报指南明确的市级专项政策配套目录,给予不超过企业获得上海市级项目支持资金总额50%的支持,企业项目已获新区支持的,2.区科经委会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四、监督管理1.项目监管各片区管理局、镇负责具体对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动态跟踪检查监管,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