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标准(一)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二、组织实施(一)各企业于9月18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二)电子版材料包括:《2025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来源:上海徐汇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政策服务部:方主任电话-微信:15618903837*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获得扶持资金,园区招商:上海市级园区,落实企业退税,鼓励人才创业,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