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人民法院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总体要求及人民法院区块链平台建设要求,提出区块链技术在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司法效率、增强司法协同能力、服务经济社会治理等四个方面典型场景应用方向,数据核验、可信操作、智能合约、跨链协同等基础支持能力大幅提升,《意见》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加强区块链应用顶层设计、持续推进跨链协同应用能力建设、提升司法区块链技术能力、建设互联网司法区块链验证平台、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司法区块链平台与各行业区块链平台跨链联盟建设,《意见》提出支持立案信息流转应用、调解与审判流程衔接应用、审判与执行流程衔接联动、提升执行效率、支持执行干警便捷办案等五个典型应用场景,《意见》提出推进构建与知识产权、市场监管、产权登记、交易平台、数据权属、数据交易、金融机构、相关政府部门等区块链平台跨链协同应用机制,积极应用区块链平台服务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形成较为完备的区块链司法领域应用标准体系,数据核验、可信操作、智能合约、跨链协同等基础支持能力大幅提升,充分发挥区块链在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全国统一、支持跨网系、跨链协同司法应用的区块链总体建设方案,加强司法区块链平台与各行业区块链平台跨链联盟建设,提高数据核验、可信操作、智能合约、跨链协同等基础技术能力,支持各级人民法院基于司法链平台开展业务创新应用,构建与数据权属、数据交易等区块链平台的跨链协同应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