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有关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32号、苏农计〔2025〕15号)和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南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有关资金的通知》(通农财〔2025〕12号、通财农指〔2025〕16号)的文件要求,经审查,舟山昌泰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原南通市昌泰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已具备2024年度农业农村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获得2024年履约评估结果99分,根据农业农村部渔船监测平台提供的该公司六艘渔船在2024年度生产作业船位监测的有效天数分别为(昌泰801)362天、(昌泰111)366天、(昌泰810)366天、(昌泰809)289天、(昌泰812)365天、(昌泰802)279天,每艘渔船单位系数补助金额为0.26250259万元,该公司已按照要求履行了2024年度国际公约养护,根据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现需拨付该公司6艘远洋渔船国际履约奖补资金719.6万元,公示时间: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7日,特此公示,附:远洋渔船履约补助测算表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8月19日远洋渔船履约补助测算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