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水平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我委将组织开展本市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对标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对本市钢铁、炼化、水泥、数据中心等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开展节能监察(重点行业领域节能监察单位名单见附件1),对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涉标重点用能单位(含800个标准机架以上的数据中心)的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开展节能监察(国家和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见附件2,对标国家强制性产品设备能效标准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对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风机、泵、空压机等工业设备节能监察,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在对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时,三、工作节点(一)重点行业领域节能监察单位需登录“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和碳排放监测管理平台”(https://www.edo.org.cn)(以下简称“平台”)至“文件中心”下载相关资料,对照企业所对应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数据中心能效标准)和工信部相关行业能耗、重点用能设备能效专项监察工作手册等相关要求进行自查,进入“能源消耗限额报告(或数据中心能耗消耗限额报告)”模块进行填报,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2024年度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纸质版一式贰份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节能中心,(三)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用能单位需登录平台,附件:1.上海市2025年度重点行业领域节能监察单位名单2.国家和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3.涉标单位名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5年8月13日(联系人:于婧璐60805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