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持范围支持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进口的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附件1,三、申报条件(一)申请进口产品贴息的企业(单位),申请进口技术贴息的企业(单位),同时在支持时间内完成结关和执行合同(技术进口需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三)申请企业本次申报的进口产品及技术不得重复申报国家和省其他进口贴息项目,且在支持时间内符合《目录》的进口产品及技术总额不低10万美元,四、申报材料(一)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进口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2)和申请报告,(四)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对于有参数要求的产品,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与其对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付汇凭证上请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汇金额,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含进口设备清单,按照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或技术进口总额不超过1%给予支持,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做好资金申报工作,附件1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xls附件2:2025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1)(1).doc附件3进口贴息项目表.wps附件4用户操作手册.docx东莞市商务局2025年8月18日(联系人:产业发展科李小姐、郑小姐。